1月9日下午,山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在太原市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11个设区市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列入201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30个县(市、区)以及2014年暂缓通过的6个县(市、区)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教育局长,2013至2014年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5个县(市、区)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1月9日下午,山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在太原市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11个设区市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列入201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30个县(市、区)以及2014年暂缓通过的6个县(市、区)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教育局长,2013至2014年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5个县(市、区)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4个设区市、5个县(市、区)副市长、副县(市、区)长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同志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起步良好,准确把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标准新要求,努力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张复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郭立同志主持。

  张复明副省长强调指出,在新常态下,要切实保障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快学校标准化和教育均衡化的步伐,做到标准严、措施硬、成效实;在深化改革形势下,努力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教育均衡发展方针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评估监测”四位一体职责,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从严从紧,扎实推进,落实国家和山西省一票否决指标,落实淘汰机制,正确处理标准化与均衡化、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加大统筹和管理力度,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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