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精神,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 朱超华副厅长主持召开了教育信息化督导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并作工作部署,要求督查组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教育信息化督导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督导检查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实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扎实开展督查工作,着重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挖掘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经验,尤其是机制体制建设、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的典型经验与案例;对欠发达地区重点排查“三通”工程推进障碍、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尤其教学点教育教学资源应用存在问题。确定了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基建财务处、基础教育处、高中中职处、高等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督导室、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育装备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干部组成的省级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组,其中,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担任组长,主任督学那佳担任副组长。 11月21日至12月2日,省督查组分5个小组先后赴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以及汕头、梅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揭阳、云浮等地面向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小学、教学点共60所学校开展督查。各小组依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督查工作督查要点包括机制体制、经费保障、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六个方面,按照“三到”(即到学校、到班级、到课堂)的原则,通过听取报告、实地查看场所、听课等形式了解地市或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地市或试点单位提出合理性、指导性意见建议,较好达到督促引导的目的,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有关地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查工作适时,引起各地对教育信息化工作尤其是农村教学点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及资源应用等问题的重视,对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有积极作用;试点单位有关人员也认为,通过督查加深了对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价值的认识,明确了方向,鼓舞了士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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