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川教函〔2014〕468 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泸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和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川教函〔2014〕468 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泸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4日
泸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简称《提升工程》)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为指南,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师和校园长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转变教育教学和管理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学校为本”的总体思路,采取集中面授、远程研修、课程融合、校本应用、成果展示“五结合”的研修模式,从2014年起,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逐步推进的原则,以全市教师总数的10%、20%、35%和35%比例,分年度组织开展全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到2017年,完成全市32752名专任教师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
三、任务安排
(一)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
按照“省市培训抓骨干,区县培训保全员,学校研训重应用”的培训体系分级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区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实际水平,遵循教师专业发展成长规律,按照教师个性化需求开展自主选学,分区域推进实施工作。
2014—2017年,按照2013年底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全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以10%、20%、35%、35%的比例逐年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市级任务:负责对市直属学校及县级专兼职培训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区县培训工作,重点指导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区县级任务:负责所辖区域教师的全员培训、考核和评价,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培训人数大约占总人数的80%。
学校任务:负责组织课程资源融合、课堂教学应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成果展示等活动,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学用结合。
(二)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按照“混合培训为引领、课堂应用为中心、资源建设为载体、课题研究为抓手、能力测评为手段”的“五措施”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测评标准和测评工具,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测评管理系统下,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整个测评要注重培训学习和实践应用,市执行办和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确保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供教师选学,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三)推动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应用信息技术
按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要求,引领教师学习和应用。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深度融合培训,使广大教师能够立足岗位,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
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年度培训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积极探索,充分发掘和推广应用成果,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提升工作在市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师资培训科统筹管理和协调。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开展好本地全员提升培训。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本地区提升工程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创新机制,健全制度
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测评、应用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必修学时;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要将培训情况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规范管理,确保质量
依托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管理系统,强化管理,实行教师培训“一网管理,分网学习”。通过教师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完整记载教师培训及测评等所有数据,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统一培训标准、统一测评认定。市执行办、各区县教育局、培训机构和学校负责将教师相关信息、过程性数据及时汇总到管理平台。
省教育厅将通过培训管理系统对各地工作进行监测。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定期通报结果;各区县教育局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检查和评估,确保提升工程实施质量。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教育厅将在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国培计划”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市教育局将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级任务的培训,各区县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地教师全员培训,要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硬件投入,为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执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教师培训费的有关规定,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