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4〕209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关于印发<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通知》(教信推办〔2014〕20号)及《辽宁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有关要求, 为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以及应用推广, 指导和规范省内普通高校信息化建设,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高校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我省高校信息化水平评价标准,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议,面向省内高校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化水平评价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结合实际,遵照执行。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高校信息化水平评价工作。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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