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经过二个多月的努力,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具备了试运行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 的通知》(教技厅[2014]1号)要求:“以发挥市场作用为突破,集成各方力量、推进机制创新。准确把握与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公益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坚持政府统筹引导、鼓励多方参与,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政策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地方、学校和社会的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环境”。我省传统的教育管理信息化项目采用“自筹资金、购买硬件、系统研发、学校使用”的模式,周期长、投资大、效益差,造成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徘徊不前。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首次以“企业不向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收费、信息中心不向学校收费、学校不向学生收费”的“三不”收费模式引进的项目,为学校自建系统节省了大量的经费,我中心的做法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研讨会议上进行专门介绍,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

二、实施过程。随着我省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生事务管理相关部门任务越发繁杂,工作量增大、工作难度增加。而且青年学生是一个时尚,追求新潮的群体,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学生服务质量已迫在眉睫。为满足学校学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优质、完善、便捷的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服务,我中心分别于4月21日、5月4日、5月20日、5月26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反复讨论研究平台建设有关事宜,决定引进已在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运行多年的学生服务平台,经完善升级后免费提供学校试用。学校使用实行“四自主”,即“自主提出申请、自主管理账号、自主决定是否导入学生数据、自主随时决定不用或停用”。

三、运维管理。试运行期间,我中心委托福州华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平台技术支持,安排5-6名专业人员帮助学校培训管理人员,解答学生咨询。试用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任何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行为,学校随时可以终止试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0591-8709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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