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营市发布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阳光分班”工作作出部署。

  “阳光分班”的方式为: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具体程序为: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制定班主任、学科教师均衡分配方案——邀请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根据学生性别、身高、综合素质测试情况等,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刻录光盘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主管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非起始年级新转入学生,参照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程序安排班级。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为保障“阳光分班”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求各单位一是规范工作程序。“阳光分班”工作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优化学校办学环境,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二是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主管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贯彻落实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分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东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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