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十二五”期间及当前教育信息化八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步伐,促进眉山教育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3211建设计划”,即“三通工程”(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
。结合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注册使用,到2016年,实现100%的教师、90%以上的初中以上学生和部分的小学生拥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
4.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一是使用好“国家教育资源平台”,按照统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注册使用好国家、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建设好县(区)域教育资源平台,研发一批高质量的“名校和名师课堂”,实现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是建立好校本教育资源库,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教育资源库,实现校本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四是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注册使用好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5.中小学数字校园。按照《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导手册》(试行)要求,到2018年,全市城乡学校基本完成基于宽带网络条件下,能够满足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需要的数字校园建设任务。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主要内容见附件3。全市建成一批市级“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6.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2015年完成30%的教师培训任务,2016年完成40%的教师培训任务,2017年完成30%的教师培训任务。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成立眉山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眉山市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成立相应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经费保障。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投入机制;二是统筹15%的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四是市、区县安排一定的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
3.制度保障。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实施意见。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制定本地本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评估体系和督导评估机制,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纳入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年目标管理和督导评估考核,以促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4.培训保障。结合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校(园)长、教师的专业培训,有效提升其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5.安全保障。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网络、信息安全法规、政策,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全市教育统一的网络运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监控,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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