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4〕22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各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陕办发〔2014〕2号)有关要求,建立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机制,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学校范围为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请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网址:http://udb.heec.edu.cn/),了解有关采集内容。
二、采集时间和方式
本次采集时间为2014年9月5日—9月26日,采用在线填报方式,即由学校登录“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数据并完成网络上报。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每年定时采集高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明确分管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牵头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以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因学校自身原因填报数据不准确影响后续评估工作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二)确定专人,认真填报。各高校应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请将《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填报后,于7月4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贺进; 电话/传真:029-88668917
邮箱:2000hejin@163.com。
(三)为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省教育厅将于7月上旬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专门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培训,届时请各校按要求及时通知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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