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于2014年5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9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人大、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对条例进行宣讲,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了宣讲大会。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于2014年5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9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人大、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对条例进行宣讲,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了宣讲大会。为做好《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宣传和实施工作,雷于蓝副主任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精神、立法过程,特别对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和监管等主要内容作了全面宣讲;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条例的规定,对信息化促进的主要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和模式,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提供的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及全面应用等重点作了诠释,并联系我省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对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宣讲大会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伟雄主持,采取电视电话的形式,在省里设主会场,各市、县设分会场,各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约四千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