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划,到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通过率100%,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班班通覆盖率100%,全市组建优质学校(幼儿园)集团30个,优质学校(幼儿园)办分校(分园)45所,组成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230对,认定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园长)100名。
在满足了孩子“有学上”后,如何加快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迈进?芜湖市近日出台关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走“优质引领,整体提升,动态均衡”的发展之路,打造现代教育强市。
《意见》规划,到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通过率100%,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设备;到2016年全面建成芜湖教育城域网,教师人数和计算机拥有量比例达到1:1,学生人数和计算机拥有量比例达8:1。同时,广泛推行“在线课堂”、“专递课堂”,将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到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市区、县城城区每1.5万人配套建设1所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幼儿园,以及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6个班建制的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加强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新建公办幼儿园和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实现“一镇一园”全覆盖。
鼓励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
集团化办学、优质学校办分校,是快速培育新优质学校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芜湖市实现基础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意见》鼓励、引导以优质幼儿园为核心成立学前教育集团,在市区和县城城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优质园+分园”的方式办园。积极引入外地优质幼儿园来芜湖市集团化办园。对中小学,《意见》也提出推进以优质中小学为核心学校组建教育集团,通过“优质学校+分校”、“一校几区”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今后,除农村地区外,新建的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不取新校名,不挂新校牌,由优质学校冠名举办分校。
《意见》鼓励省示范高中建立教育集团领办新校,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支持在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三山区各建一所高水平的高中。此外,鼓励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大力引进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来芜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实验区和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基础教育学校的分校。
实施“三名”人才培养,职务评聘向一线倾斜
《意见》提出建立教师校长培养与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认定。试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每年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5%,在同一学校任职满10年的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
《意见》鼓励优质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城镇学校选派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可延长1至3年办理退休手续。在师资不足的地方,可以返聘教学水平高、身体好的退休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对城镇优质学校选派到分校、结对学校、偏远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伙食补贴。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选特级教师,优先评聘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教师。对城镇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职务。(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