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信字〔2014〕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 ”。探索通过网络共享公用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形式,实现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相长。(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三、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

  8.支持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对列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发掘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试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责任处室、单位:科研处、信息中心)

  9.启动一批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00个左右的项目,分区域和学校类型就山东省教育信息化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省级试点建设工作。(责任处室、单位:科研处、信息中心)

  四、做好信息化培训工作

  10.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14年完成全省28万初中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组织开发能力测评工具和网络测评系统,促进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处室:教师处)

  11.组织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对全省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网络等级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省电化教育馆)

  12.继续实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职业能力提高计划”,着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职成教处、职成教所)

  13.举办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大赛。举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多媒体课件大赛,推进教师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信息中心、教科所、省电化教育馆)

  五、加强教育信息化保障和管理体制建设

  14.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市、县加强机构建设,配套建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和教育信息化推进办,提高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能力。(责任处室、单位: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信息中心、省电化教育馆)

  15.将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督导方案,制定《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各地把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处室:督导室)

  16.利用教育基础数据为教育科学决策服务。依托山东省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基础数据,优化我省教育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教育信息综合分析能力,为教育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信息中心)

  17.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实施工作月报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各地各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择优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推荐刊发我省教育信息化典型经验和重要进展,为教育信息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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