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保障“三通两平台”顺利推进,《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于2014年1月28日发布实施。
《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纵向涵盖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应具备基础设备设施、应用软件与教学资源、应用能力、长效机制四大板块,每个板块里又设置了具体的模块和子模块,内容全面,规定详实。横向设置了配置内容(建设类别)、规格(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和数量、配备要求等指标。以应用为核心,按照“实用、适用、够用”的原则,设置了基本和选择配置层次,提出了定性和定量指标描述,既适合发达地区,也符合欠发达地区学校,同时适应不同规模的学校需要。
《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坚持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的理念,体现了教育云服务模式的应用与推进。是我省今后一段时间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规则和依据,将对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保障中小学信息化健康有序规范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