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湖南省九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458号)、《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湘教发[2013]24号)、《湖南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标准》(教发[2013]39号)及《衡阳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2013—2015年)》(衡教通[2013]24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推进衡东县教育信息化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乡镇和乡镇以上各学校100%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学校中100%的教学班级实现“优质资源 ”的学校中,50%教师做到人人有学习空间,20%初中阶段以上的学生建有学习空间。
  2014年7月-2014年12月:“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学校中, 80%教师做到人人有学习空间,40%初中阶段以上的学生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015年1月-2015年12月:“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学校中, 100%教师做到人人有学习空间和90%以上的的初中阶段以上学生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四、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主要任务
  积极配合参与建设省资源中心教育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平台;借助省、市资源中心在县部署的分中心平台,构建县、校交互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从而汇聚优质教学资源。建成以 “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为核心,省、市、县、校互联互通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二)进度安排
  2014年12月以前:县本级建设省资源中心分中心。
  2015年6月以前:开展资源平台教育资源的试点与应用。
  2015年7-12月:在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广大师生中全面推广应用。

  五、推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抓好培训与管理工作,2015年12月份以前完成学生、教师、校产数据的采集和入库等工作;最终建成全县统一、实时交互、分层管理的教育管理综合服务系统。

  六、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和教育信息化试点的建设
2014年底前完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县职业中专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

第三部分 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一)成立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长秋
  副组长: 李香宇 丁麦秋
  成 员: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基教股、师训股、职成股、督导办公室、信息中心、教研室、教育技术装备站等股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衡东县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简称“信息化办”),由单利文任办公室主任,刘夏云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校要成立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推进教育信息化职能部门。

  (三)全县将组建学科及技术专家团队,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三通两平台建设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服务。
  二、经费保障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切实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争取县财政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教学软件、应用的经费列入公用经费运用范围,明确支出项目,每年安排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10%。积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法人资本进入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域,形成多渠道经费筹措体系。并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验收审计等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机制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宏观调控和引导决策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和校际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拓宽思路,引入服务外包模式等市场机制,实行运营维护的社会化,同时完善对服务外包的监管和制度,增强学校信息化管理和应用的能力。要促进资源整合,将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数字湖南”、“为民办实事”等重大工程结合起来,与合格学校建设、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等重大项目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各类政策、资金与资源。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制定本单位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等。要把教师能否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教学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聘任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人才保障
  明确信息化技术服务人员岗位,引进信息技术专门人才,提高信息技术服务人员的待遇。分类、分层次对行政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普及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提高教师信息技术技能,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能力。各校的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息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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