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山东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学校和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 档案包括学生学籍档案和学校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学籍档案永久保存。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只能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查询管理平台系统中的数据。对擅自公开、泄露、扩散相关信息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担任学籍管理员,并为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各级各类用户要管理好自己的账户密码,定期修改。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共场合计算机登陆平台,避免因账户泄露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或泄密。
六、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所有涉及学籍管理的常用表册,如义务教育证书、毕业证书、学生名册、转学证、学籍卡等,都必须从管理系统产生打印数据。所有学籍变动操作,均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履行完纸质手续后,由学籍管理员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处理,纸质手续永久存档备查。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