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在2015年实现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2020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长沙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在2015年实现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2020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目前,长沙市已率先全省实现了规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全覆盖。《意见》出台,旨在让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

  《意见》明确,该市将用五年时间,使全市每一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都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充足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置足额合理,教师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城乡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从2014年开始,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提质改造,到2015年底教学点全部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标准,到2017年底前农村中小学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全面清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用水来源和旱厕分布情况,在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用水和水冲式厕所改造。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按照教育部、省定标准,在乡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配建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设立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专项经费,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规范管理行为,让寄宿学生学习安心,家长放心。

  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到2015年,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及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教育城域网,促进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的优质资源共享,切实提高教师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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