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到2020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2%,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无偿配建幼儿园。”这是记者从洛阳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得的消息。
“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到2020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2%,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无偿配建幼儿园。”这是记者从洛阳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目前洛阳市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师资薄弱、质量不高,“上公办幼儿园难、上民办幼儿园贵”问题突出,学前教育是该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问题,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日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对城区住宅建设项目无偿配建幼儿园工作进行部署。
《意见》制定了洛阳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85%,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85%以上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到2020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2%,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要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无偿配建幼儿园,规划部门要把幼儿园配建事项列入规划技术要点。
《意见》明确,要根据人口出生及人口流动趋势,科学预测、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按照城镇每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的普惠性幼儿园,乡镇3万人口以上的至少开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至少开办1所标准化、普惠性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进行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2013年为1.8%),并在今后5年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