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明确,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城市晚报讯 29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明确,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大力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制定具体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教育安置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此,大力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考虑随班就读方式,各县(市、区)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具体办法。普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同时,鼓励支持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各县(市、区)统筹规划,在残疾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努力增加特殊教育资源。

  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在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方面,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招收残疾幼儿,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市(州)和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设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或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各级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和残联等部门相互协作,积极探索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途径。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满足更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就学需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

  在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方面,积极开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面向残疾人群的职业培训中心,逐步健全残疾人高等教育体系。

  (记者 姜永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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