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日前,经河北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河北省将建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日前,经河北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河北省将建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2015年,在执行免杂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河北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年生均685元(含取暖费85元),初中年生均885元。河北省级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建立保障机制的市给予资金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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