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辽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按照不低于6000元的水平足额拨付,有条件的地区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辽宁将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辽宁将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保育费)、课本费、住宿费,并为残疾学生补助生活费。 

  按照该计划,从2014年起,辽宁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基本原则,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从2015年起,辽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按照不低于6000元的水平足额拨付,有条件的地区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此外,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也按上述标准执行。 

  《中国教育报》2014年10月2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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