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0所,在校学生37670人,教职工3462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村小25所,中心小学14所,初中9所,九年制学校5所,完全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5957人,教职工2420人。永吉县坚持科教兴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公平均衡为导向,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通过吉林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验收;2013年,代表吉林省接受全国人大执法检查;2014年,作为全省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17个县市(区)之一,接受省和国家的评估验收。根据最近统计数据显示,永吉县小学差异系数为0.350,初中差异系数为0.312,远低于省定差异系数达标标准小学0.65,初中0.55的比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优化有利于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是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永吉县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后出台《永吉县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分解、细化各涉教部门教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干部人事管理、县政府涉教部门联席会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管理及基层调研、考核问责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优化学校办学体制。为有效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永吉县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推行《永吉县关于实行乡镇中心校对村级小学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将村小的办学责任上提到中心校,实行中心校统一法人、统一办学、统一管理,缩短了管理距离,通过理顺关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治薄扶弱,全面提高、协调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极大地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特别是村小与中心校之间的差距。2006年和2010年,永吉县又先后启动了两轮(每轮三年)城乡学校“手拉手”合作校对口支援活动,建立一所学校和多所学校、县内学校和域外学校、邻近乡镇的中学和小学等多种形式的“手拉手”合作校关系,实现了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广泛交流与共享。2011年,永吉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试点项目“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试验区,教师教育“学区化管理”机制全面启动。依据办学规模、资源分布,永吉县以优质学校为核心,划定3个初中协作区、4个小学协作区,覆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通过教师交流、网络交流、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等形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作用,带动学区内各学校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三是优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依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均衡、内涵、特色、和谐”的教育发展目标,永吉县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工作力度,强化校长负责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办学的规范化程度。近年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决定》《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永吉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及《永吉县小学阶段新课程计划》《永吉县初中课时计划》等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开通并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学籍动态管理。严格整治教育“三乱”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及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整治“三乱”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新入学年级一律平行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使学生公平享受教育资源。经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按学区接纳学生入学,无择校,无择班,无大班额,无重点班、实验班。在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永吉县还积极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以“态度精心、过程精细、结果精致”为原则,制定完备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学校真正成为精神文明的窗口和示范区。

  四是优化特殊群体帮扶体制。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实行“低门槛、零障碍、同待遇”。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县城内中小学就读,和县城学生享有同等待遇。留守儿童方面,永吉县构建“三级多方位立体管理网络”,即“教育局—学校—教师”三级层次目标管理、“教育、关工委、团委、妇联为主,学校、社区共同参与”多方位立体管理,为留守儿童切实提供“就学、安全、教育管理”三大保障。特殊教育方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各类残疾儿童少年170人,除16人因无自理能力未入学外,其余154人全部入学(特教学校134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0人)。2011年起,永吉县按普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的5倍核拨特教学校公用经费,为特教学校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住宿费,实现在校学生零收费。2012年起,将帮扶困难学生列入县民生实事。2012年春季学期至2014年春季学期,全县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共有6828人次享受寄宿生补助,共计发放补助金462万元。同时,每年发放免费午餐补助161.5万元、饮用水补助150万元、校车补助420万元。在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方面,累计投入约1100万元,新建、改造24所学校的食堂,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的同时,确保学生营养配餐科学合理。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合理配置有利于均衡发展的办学资源

  一是不断增强财政投入保障。按照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要求,永吉县实行教育经费按统一科目编列预决算,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并执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制度。目前,已形成教育经费征收、划拨和监管有序运行的管理体制,并保证逐年增加。2008年,按省定公用经费标准核拨1342.2万元,到2013年达2176.5万元,增长62.16%,年均增长12.43%。其中,县级配套资金由2008年的24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407万元,增长69.58%,年均增长13.92%。城市教育费附加方面,2008年征收493万元,2013年达950万元,增长92.7%,年均增长18.54%。地方教育附加从2011年开始征收,当年征收142万元,2013年达287.45万元。从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于2011年开始,当年计提60万元,2013年达442万元。同时,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原渠道公用经费218.56万元及教育转移性支付资金507.3万元。为保证“三个增长”,永吉县逐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优先落实的运行机制。2010年,在遭受特大洪灾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优先、足额落实教育经费。水灾当年,实现教育费附加4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250.8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资金507.3万元,各类专项资金4966.7万元,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县财政经常性增长比例0.1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小学和初中分别比上年增长20.3%和21.4%,公用经费小学和初中分别比上年增长4.1%和1.2%。近几年, “三个增长”的增幅逐年提升。2013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比例,已经高出县财政经常性增长比例0.25个百分点。

  二是不断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以村级小学校舍实现暖气化、中心校以上学校全部实现楼房化建设为重点,均衡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缓解县城学校的生源压力。2009年全面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年起先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1.39亿元,完成44所学校65个建设项目。2013年,分别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新建西阳镇大岗子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建永吉县第八中学食宿综合楼(预计今年7月份可以完工)。目前,全县中心校以上学校楼房化、暖气化比例均达到100%,村级小学全部达到“彩钢瓦,塑钢窗,全封闭,暖气化”标准。全县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三是不断提高装备信息化水平。2010年以来,全面升级更新教育技术装备,先后实施吉林省农村初中“四室”改造、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图书配备、国家薄弱校装备改造、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和康复训练仪器配备、“ ”“班班多”学校比例均达到100%,村级小学实现“农远”工程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省内上游水平。

  三、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着力建设有利于均衡发展的师资队伍

  一是优化结构促均衡。2009年以来,永吉县通过招聘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640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553人(2009-2013年特岗教师515人,公开招聘38人),充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2012年,按照吉政办发〔2004〕6号文件标准对全县中小学重新核定编制,寄宿制学校在原核定基础上增核3%,乡镇中心校以每班35人为标准班额进行核定,村小在实际班数基础上增核3%。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能够满足教学需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失衡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二是交流带动促均衡。坚持重心下移、倾斜农村的基本策略,制定并完善区域内校长交流及教师交流制度。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2011年以来,采取县城与乡镇之间“支教”“送教”“跟岗研修”和乡镇区域内“走教”等方式,累计交流校长25人,交流教师180人,有效均衡师资配备,推动了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三是落实待遇促均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科目及标准,实行直接打入银行个人账户的办法,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县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工资标准一致。按照“评聘结合、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根据空岗情况进行职称补聘,并向农村学校倾斜。2013年,农村小学高级技术岗由≤2%提高到≤5%,农村学校与县镇学校高级、一级技术岗位比例达到一致。评聘过程中,在达到基本评聘条件及硬性规定基础上,对于县镇、农村教师的业务及教研水平实行区别对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农村教师一定倾斜。社会保障方面,为全体教师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均年工资的8%缴纳(县财政支付6%,个人缴纳2%),住房公积金与公务员标准一致。几年来,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下,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尊师重教的氛围愈加浓厚,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四、科学评价,提升质量,全面增强有利于均衡发展的内涵实力

  一是坚持“两全”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构建以学校为主阵地、以家长和社会资源为两翼的三位一体道德教育和实践教育体系,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制度、以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制度、以生为本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坚持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减负”工作上,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书面作业标准、严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同时,注重实验教学和学生实践活动,以体育、艺术、科技为突破口,将活动类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此外,坚持每年举办学生体育、艺术、科技项目竞赛活动。目前,全县学生全科合格率、实验操作合格率、学生毕业率、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等指标均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

  二是坚持控辍保学,全面提高普及程度。严格落实政府、学校、家长的责任,强化依法控辍、教学控辍、活动控辍、救助控辍等一系列控辍措施。全县自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以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目前,全县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100%,年巩固率99.2%,其中城镇99.6%,农村98.6%。

  三是坚持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永吉县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不断提高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全县的科技教育、艺术教育、国学教育彰显特色,形成“一校一品”“百校百貌”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航模、车模等科技项目,不仅在国内多次获奖、省内多次夺冠,还多次成为省科技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县教师进修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特教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特殊教育实验校,有30所中小学分别被评为国家和省市教研、教育科研、科技体育、教学管理、德育和后勤管理的示范校和先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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