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推进上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上海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

上海:科研成果“分类评价” 试点高校在酝酿

  本网讯(记者 刘时玉)大学里的科研成果如何评价才更科学?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推进上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上海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

  多样科研活动和成果,均可“多元评价”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的精神,上海将引导和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基于学校定位和学科类型,建立科学研究的分类评价体系,使评价更加符合学校发展的需要。

  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将以学科特色发展为目标,探索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主的科研分类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评价各个学科发展阶段,各种类型学科发展特征,促进学科健康发展。

  由此,上海高校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将更趋多元化。比如,针对多样性的科学研究活动进行评价,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各种形式的工作。

  又如,针对多样性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译著、学术工具书、艺术作品、创意设计、发明专利、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市教委指出,此举将有利于推进并完善“代表性成果”的评价机制。

  多方参与“多维评价”,研究人员“分类考核”

  《指导意见》指出,科研评价措施将建立成多维度的体系。比如,针对科研工作特点和科研活动载体不同,面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团队、个人等不同科研载体,探索建立团队考核与个人发展相结合、长周期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学科建设与学校顶层设计相结合的多维度评价方法体系。

  市教委还表示,将在上海的高校中积极推进“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评价方法,探索开放的、多方参与的科研评价措施,建立与国外接轨的评价制度。

  另一方面,科研人员的分类考核体系也将随之建立。这意味着,对基础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创新人才培养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科学价值。对应用研究人员的评价以聚焦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为重点,着重评价成果转化情况、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

  此外,对从事技术转移、科研支撑和服务人员的评价以服务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等实际效果为重点,激励相关人员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对软科学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服务决策需求,形成战略研究报告,支撑思想库智囊团建设为评价重点。对艺术创作的研究人员,以作品影响力为评价重点,改革现有重理论轻创作的评价方式。

  革新高校科研队伍,改革试点正在酝酿

  值得一提的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的建立,将对高校科研队伍结构的创新、人事制度的改革、科研资源分配等起到切实的促进作用。

  市教委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创新知识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稳定的高水平实验人员队伍、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员队伍、高水平的决策咨询队伍和专业化管理队伍等建设,促进高校创新能力的提升。

  不可否认的是,科研分类评价机制将推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鼓励各高校将科研分类评价机制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以岗位聘任和考核为依托,以科研分类评价机制为突破,建立涵盖创新性研究、技术转移、科技服务、科学普及、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科研分类岗位评价体系,形成“公平、公开”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促进优秀科研人才的成长。

  科研分类评价对资源分配也将起到指导作用。《指导意见》颁布后,各高等学校可结合自身发展的定位、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规划,建立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评价标准。市教委将根据分类评价结果,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高校智库建设等财政性投入专项中,优化资源分配。

  据介绍,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有利于推进上海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支撑上海国际创新中心的建立,以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据透露,上海市教委将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方案中,制定区域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研究制定相应的推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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