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民族学院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近日,西藏民族学院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院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刚性纪律抓好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建设中的主体工作责任制,以刚性纪律要求管党治党,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作风优良。坚持管理不放松,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教育不放松,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共产党人应有政治本色;坚持制度落实不放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以及该院新颁布实施的《西藏民族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决纠正“四风”、“两问题”,以铁的纪律锻造一支高效务实清廉的坚强队伍。
二是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大力营造廉洁校园文化。进一步完善学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坚持党员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廉洁文化教育载体,大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师、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思想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师德师风教育、行为规范教育、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该院未来将按照“造就1支高水平的廉洁教育师资队伍,培育1批有价值的廉洁文化研究成果,打造1项特色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建设2个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整体思路大力营造廉洁校园文化环境。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构建校园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二是完善落实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西藏民族学院党委、行政工作规则》《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西藏民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程序;三是完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由院党政领导及纪委领导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制度。另外,结合该院实际重点做好教育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谈一述”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全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执行《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内审工作暂行规定》,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加强效能监督和廉政监察,不断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重点加强该院财务预决算和学校资金运行的监督,对财务预决算和资金运行效益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进行实时监督检查,要求财资处把好“财务关”,杜绝违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违规报账现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党务、校务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各二级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一步,该院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做好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分工,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实施办法》的落实。(文/郝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