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学工办了解到,我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助学贷款。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按照博士研究生人数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我省将调整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及其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仅这一部分,我省就有43名博士研究生和2700名硕士研究生享受此政策。

  今年秋季之所以出台并实施这一教育民生项目,其主要原因是今年秋季开学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开始收费,在此之前是不收费的。因此,增加了工科类研究生的上学成本,鉴于此,我省根据本省实际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物价部门的许可下,按最低标准对这类学生完成奖励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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