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计划省级补助金控制数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工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目前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安排了市城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地方资金项目计划。

  2014年全市城区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地方资金项目共100个,拟投入资金532.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8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9.1万元。为昌邑区拟投入资金4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4万,地方配套资金2万元,全部用于购买设备;为船营区拟投入资金325万元,全部为省级补助资金,其中校舍类资金104万元,设备类资金221万元;为丰满区拟投入资金48.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7.1万元,全部用于校舍改造;为龙潭区拟投入资金5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3万元,全部用于校舍改造;为经开区拟投入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为高新区拟投入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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