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河北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河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安排。

  为全面改善河北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河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安排。2014年,河北省共获得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6.5亿元,已于近日下达各市、县。
  通知指出,中央资金补助范围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困难县为主,兼顾其他地区薄弱学校,重点向“改薄重点县” 和财力困难县倾斜。
  通知强调,中央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要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超出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不得用于D级危房改造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必要的D级危房改造,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支持内容,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县督导,根据全面改薄规划,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将中央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支持县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优先为校舍安全达标学校配置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附属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课桌椅等基本教学生活条件。要注重投入效益,做到改一所,成一所。各市、县要主动落实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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