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建立区域内干部、教师交流长效制度”省级改革示范性项目,妥善做好城乡学校之间的教师定期支教(交流)工作。2014-2015学年度,龙子湖区在继续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本区农村学校进行为期2年的支教、积极参加省“两区”人才支持计划的同时,今年起区域内支教工作有所创新,取消了三十一中、凤阳路第一小学等6所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教师以上示范课、开展专题讲座等 “结对子”支教的形式,全部采取为期2年得顶岗支教;中学则选派各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年的城乡轮岗交流,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2014年9月,共安排18名城乡教师参加新一轮定期支教(交流)工作。

  为激发此项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对条件艰苦学校的政策倾斜,引导教育资源合理流动,龙子湖区出台了《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实施办法》,明确到农村支教(交流)的教师,可以享受100-300元不等农村工作补贴,为稳步推进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樊庆美 特约通讯员: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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