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8月28日电(记者吴勇)28日,内蒙古自治区举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资助金”发放仪式,现场为受资助学生代表发放了每人4万元的资助金。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制定了《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具有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本科类一次性资助4万元,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一次性资助3万元。

  据了解,截至8月27日,自治区已发放第一批资助资金1.93亿元,惠及学生5024人。到8月底,全部资助资金将按照规定发放到位。届时,内蒙古将支出8亿元,资助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走进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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