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赤峰市各中小学将严肃治理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今年赤峰市各中小学将严肃治理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会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规范招生管理,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教学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有效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肃处理学校或教师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向学生和家长收费等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加大赤峰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力度,市教育局还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此外,市教育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会议还传达了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等5厅局《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通报了赤峰市1-7月份全市教育信访举报情况,并与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签订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师德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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