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市直属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的通知》,马鞍山市教育局选派29名直属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支教教师来自市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中心校、二中、外国语学校、二十二中、红星中学等局直属学校,29名支教教师将分赴三县三区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其中:含山县1名,和县4名、当涂县7名、花山区2名、雨山区3名、博望区3名、二中郑蒲港分校9名。

  选派的29名直属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一学年,支教教师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实施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管理和考核。支教教师纳入被支教学校教师统一管理,支教教师须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被支教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担任一门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向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师传授新的教学思想、成功的教学经验和课堂教学艺术,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活动,带出一批青年骨干教师,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特约通讯员:柴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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