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通报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8月2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通报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据介绍,2013年,全省共安排各级各类资助专项资金62.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2.3万人,义务教育实现了全部免除学杂费,通过“免、助、补、奖、贷”等多种形式,实现了全省各类教育资助全覆盖。
2005年以来,河北省陆续出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
据介绍,河北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年500——1000元标准和10%的资助比例,减免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儿童以及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和部分餐费。2013年全省共投入资金近1亿元,减免了19万名学前儿童保教费。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从2007年,河北省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部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教科书;落实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享受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占寄宿生总数的23%以上。2013年全省共安排义务教育专项资金37.5亿元,受益学生达1451万人次,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全省22个连片特困地区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每个学生每天免费提供3元营养食品,受益学生51万人。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从2012年秋起,实施了中职免学费政策,并调整了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目前,全省已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补助标准,免除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免除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政策条件学生的学费。全省免学费比例达到90%以上。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5%。同时,河北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013年,全省共安排中职免学费资金6.17亿元,惠及42.8万名中职学生。安排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1.93亿元,共资助学生17.9万人。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从2010年秋季开始,河北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2013年,全省共安排国家助学金3.53亿元,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25.6万人。
此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建立了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2013年,全省共筹措资金1.18亿元,通过学费减免资助困难学生8.3万人;安排校内奖助学金1660万元,资助学生2.73万人;安排特殊困难补助资金371万元,资助学生4172人;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1200万元,资助学生8655人。
建立多项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据介绍,河北省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13年安排国家助学金6.91亿元,资助学生24.65万人。
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2013年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1.69亿元,获奖学生3.38万人。
建立勤工助学制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2013年,全省高校共设立勤工助学岗位6.19万个,14万人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校共支出5310万元。
建立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2014年国家提高了资助政策,本专科生资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