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知识产权局出台《2014年福建省促进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今年我省高校或科研单位将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福建省工商注册企业,且专利数量5件以上,涉及企业5家以上,每件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件专利资助合同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时,要求专利受让方或被许可方应为我省工商注册企业,且不为申请单位的关联企业。  

  同一件专利多次许可的,只资助一次。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科研单位奖励完成该项专利技术和为专利技术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以及开展专利技术的中试、转化和专利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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