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日,韩城市教育局专题部署、扎实安排,下发《韩城市教育局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推进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日,韩城市教育局专题部署、扎实安排,下发《韩城市教育局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推进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通知》指出,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各学校、各单位要及早谋划,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与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有关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其他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各学校、各单位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三是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好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以子女上学、搬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谢师宴”、“送学宴”、“生日宴”等,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       四是要规范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通知》指出,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对剩余车辆要进行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在重要节日(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前一天将公车按指定地点封存到位。       五是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和《韩城市教职工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严禁学校或在职教师利用学生午休、下午放学后或者节假日时间,在校或者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行为;以及在职教师擅自外出兼课行为。严禁学校、在职教师因乱办班(乱辅导)、乱带生行为产生的乱收费。从重处理在职教师自行收费和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从严处理在职教师介绍学生收取回扣及学校以“无偿辅导为幌、行乱收费之实”的行为。       六是要严肃财经纪律。《通知》强调,各单位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禁止违反规定制售、赠送和接受学生或家长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服务对象或家长组织的休闲娱乐消费活动。       七是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知》指出,重大节假日期间,局纪委监察室将运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网络举报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个别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移花接木”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等人和事,并对其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严重的学校和单位,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抨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徐元方表示,推行此项工作,目的是督促基层单位在重要节日来临之前,要针对各个节点的不同特点和单位实际,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构建持之以恒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另外,该市教育局还将充分发挥发挥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媒体监督等载体优势,加大举报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干部群众对“节日病”的监督,形成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教育系统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高东民 盛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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