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转变政府治理方式为主线,明确了政府和高校在推进高校转型发展中的各自职责。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转变政府治理方式为主线,明确了政府和高校在推进高校转型发展中的各自职责。

  根据《意见》,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高校,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我省原则上不再审批增设新的高校,高校基建规模也将受到严控。今年底前将逐校核定办学规模,通过2至3年的调整,使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与核定的办学规模相匹配,普通本专科教育规模保持稳定,但会扩大研究生教育。高校布局调整仍会继续,增设工科、医学等紧缺急需科类本科高校,推进区域性或同类型高校兼并重组。

  为使人才更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省将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及统筹监管工作制度。工学、医学等社会急需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将扩大,而财经、管理、政法类招生计划将被限制或调减。

  针对我省高校国际化水平偏低、开放办学水平不高的问题,福州、厦门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试验区,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和高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当前,高校财政拨款体系以在校学生数量为主要衡量指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扩招。为此,我省将完善体现内涵发展的省属高校预算拨款体制,引入绩效拨款制度,省财政给予绩效奖励。探索省属高校分类财政支持建设,重点支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和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建设。继续对社会发展急需的工科、医科和农林类专业生均拨款予以倾斜。探索建立紧缺、艰苦专业减免学费制度。(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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