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我厅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学习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鲁政字〔2014〕141号),对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会前,省教育厅厅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左敏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清理范围,设立依据严格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部门红头文件确定的权力事项、内部管理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经审核后依法公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清理工作从8月开始,分清理自查、集中审核、公布运行三个阶段。

  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厅已制定工作方案,拟分为处室单位清理自查、集中审核、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三个阶段,确保8月底前完成部门清理自查工作。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近3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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