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市低保办获悉,在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保教费补助基础上,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将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确保我市所有困难家庭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据悉,资助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公办幼儿园以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以内确定。

  资助类型分为两种,第一类为孤儿或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第二类为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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