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强化举措,扎实工作,着力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江苏张家港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强化举措,扎实工作,着力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完善规章制度。举办学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培训班,明确学校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操作规范。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00%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比教育部规定时间提前一年完成了“一校一章程”的任务。启动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校对近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于今年底之前以废止、宣布失效、修改、保留、补充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将清理后形成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适时公开。
提高法治修养。每年暑期举办为期2-3天的校长法制教育专题培训,对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正副职领导进行《劳动合同法》、党风廉政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校长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水平。建立新任学校(单位)领导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凡提拔为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人员,在正式任职前均需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将视情予以延长试用期或撤销任职资格处理。推行校长等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教职员工对校长尊法守法用法工作的测评结果,作为衡量其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市有关部门印发《张家港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兼职队伍管理办法》,明确法制教育兼职副校长每学年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8课时),每两年对优秀法制教育兼职副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建立法制教育兼职副校长由中小学向学前教育延伸制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积极开发利用法制安全教育地方教材,全市15万名中小学生人手一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全市70多所学校设立了校外法制教育基地;投资2000多万元在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建成模拟法庭、法制教育馆等20个法制教育主题场馆,每年有3万多名学生来此参与“学法用法”体验活动。经常性开展法制漫画评比、法制微电影展播等实践性、趣味性强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
促进自主办学。切实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为依法治校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年来取消了教育系统内90%的考核评估项目,对于保留的考评项目也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将每年一度的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估调整为每三年进行一次,明确部分办学业绩突出的学校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大幅缩减会议活动,局机关科室下发文件、召集会议、举办活动,一律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鼓励学校结合校情实施教育局出台的有关工作指导意见,自定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任务期限,以此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