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今年年初,承德市政府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多种举措,进一步强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普及程度,提高教育质量。

  为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今年年初,承德市政府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多种举措,进一步强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普及程度,提高教育质量。

  近年来,承德市义务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在标准化学校就读的学生已达到82%。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目前全市共有65个学区,85所标准化初中,300所标准化小学,800个教学点。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 5%。管理经验渐趋丰富,生本教育思想得到认可,教学有效观念得以普及,文化立校理念逐渐形成,“承德学区模式”在全国推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县区普遍建立了教育集中支付中心,教师工资发放得到很好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实施。但义务教育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比如部分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均衡发展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县区“以建代管”、“只建不管”的倾向比较严重。教育投入仍然不足,中小学公用经费依然短缺,部分学校运转困难;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教育资源差距依然存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许多学生还不能接受优质资源教育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着完成国家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全面解决。

  为此,承德市政府今年明确提出:到2014年底,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双桥区、平泉县、滦平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6年底,兴隆县、隆化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届时,全市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并全部通过教育部评估验收。

  推进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补充和配备,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依托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为农村教学点定向培养教师;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实行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流动,今后,在县级,没有农村学校三年以上任教经历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得评聘高级教师职称,不得评定为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从2014年春季开始,在市级组建名师工作室,并组建由优秀教育行政干部、管理专家、教学骨干组成的讲师团,设立大讲堂,定期开展培训;在县级,以教师研训发展中心为主体,组建由名优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团队。二是科学规划教育格局。扩充城市区和县城教育资源,顺应城镇化进程加快、适龄儿童入学新一轮高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不断增加的形势,将城市和城镇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确保与城镇新区开发、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且同步交付使用。不断扩充城市区和县城教育资源,尽快消除“大班额”现象。保持学校适度规模,禁止“巨型”学校建设,严格学校建设标准,禁止“豪华”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加强教学点建设和管理,合理保留或恢复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抓紧解决农村教学点教师年龄严重老化或断层的问题,实行教学点教师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模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三是提高投入保障能力。落实教育投入各项政策,提高各县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前,各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目前小学645元、初中845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000元。提高教师培训经费,力争2014年达到人均400元,2015年达到人均500元,并保证专款专用;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给予村小、教学点工作的教师每月500-1000元不等的梯级生活补助。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主任津贴平均提高到每月300元。落实市级教学名师每年3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待遇。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年度优秀教师的专项奖励;建立奖励机制,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门用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优秀的县区予以奖励。各县区也将建立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优秀校长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提高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为农村教学点配备远程教育数字化多媒体设施,实现全覆盖。四是强化学校内涵发展。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打造制度规范行为,行为培育传统,传统积淀文化,文化润泽制度的管理文化链条;深化课程改革,打造有效课堂,变教师中心为学生中心,变接受式学习为研究性学习,变苦学为乐学,实现教学的有效和高效;加快教师的专业成长,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小课题研究。五是强化督导力度。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育局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县区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评估,实行季度督导、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督导评估办法,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扎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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