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神木县围绕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采取七项措施,全力支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发展壮大,为增加神木经济发展软实力的“厚度”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根据国家、省上关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神木县认真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政策,逐步由直接招工向先招生培训,再考核上岗(招工)转变,把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建设成企事业单位用人上岗前的培训基地。政府相关部门在对外招商和项目调研等活动中,要邀请校区参与相关工作,超前谋划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争取与项目建设同步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稳定“职普比1:1”的政策。即将初中毕业生按1:1的比例分别录取到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对录取到职业高中的学生,神木县政府支持神木校区将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录取比例提高到50%左右,其中前三年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后两年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实行缴费上学。非神木户籍的学生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就读期间,户口可自愿迁来神木,就读期间享受神木县居民相应待遇,应届毕业生可以与神木籍学生同等对待,参加县上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在国家奖助学金之外,神木县财政每年另设立专项资金,面向校区全体学生实行“奖、助、补”政策,以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该政策为阶段性政策,将逐步由政府补助向校区及民间设立基金转变。神木县要求相关部门和县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与驻神企业加强用工协调,督促驻神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多渠道解决校区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县政府支持校区承办各类社会培训,县境内各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就近培训,整合资源,业务对口的原则将校区可承担的培训交由校区承办,校区与主办方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共同聘请教师和管理学员。

  (信息采集:孙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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