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金寨县出台了《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该《标准》从学校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装备配置、师资队伍、办学经费、学校管理等6个方面对义务教育教学点办学进行了规范。《标准》的出台,将对义务教育的高标准、优质、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标准》指出,教学点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人数不足100人的非完全小学。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设置,一般不寄宿。教学点的选址要以师生安全为前提,避开地质塌陷区、地震断裂带、河湾及山丘地区滑坡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和高压走廊等,各类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标准》规定,教学点校园规划要按教学、体育运动、绿地游戏区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教学点占地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藏书不低于200册,生均藏书不少于20册;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并接入互联网;一般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任何学校不得挤占、挪用教学点资金;各种优惠政策要向教学点教师倾斜,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到教学点工作。(特约通讯员: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