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省法院与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在福州签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揭牌仪式。

  省法院作为三所高校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将通过为高等院校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参与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共建法治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支持三所高校开展法学实践教学。三所高校也将为福建高院培养高层次的法官人才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攻关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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