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基础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的目标、原则、内容、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4月份制定实施方案)2、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资源平台10个栏目,资源容量力争达到3个TB,提高资源质量。促进建设11类28个管理应用系统,完善其中已建成的17个系统。(年底目标任务完成)3、加快“三通”步伐,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87%,校园网建成学校比例达到68%,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到79%,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人人通”增加10万名教师空间。(年底目标任务完成)4、新开通23个县区500所中心学校及其所辖教学点在线课堂。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4月底印发实施意见和方案,落实建设资金)
一、项目统筹
(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
2014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5月底完成制定公布行动计划)
(二)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项目。
1、制定国家三部委改善薄弱学校条件工作实施方案,经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6月底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
2、2014年完成2291所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标准化覆盖率提高到78%以上,其中班班通多媒体配备率80%。(年底目标任务完成)
3、实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对已初步实现标准化并经省验收的学校,按照国家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补缺补差,实施动态监测,进行巩固提高。(6月底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
4、对尚未实施标准化建设的学校,按照国家三部委规定要求,根据总体规划分年度全面推进建设,改善学校的条件设施,提高办学质量。(6月底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
(三)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项目。
1、制定基础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的目标、原则、内容、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4月份制定实施方案)
2、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资源平台10个栏目,资源容量力争达到3个TB,提高资源质量。促进建设11类28个管理应用系统,完善其中已建成的17个系统。(年底目标任务完成)
3、加快“三通”步伐,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87%,校园网建成学校比例达到68%,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到79%,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人人通”增加10万名教师空间。(年底目标任务完成)
4、新开通23个县区500所中心学校及其所辖教学点在线课堂。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4月底印发实施意见和方案,落实建设资金)
(四)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普通高中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完成161个项目77万平方米初中校舍改造任务、111个高中建设项目和4个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年底完成目标任务)
二、教育改革
(一)改革资源配置机制
1、完善管理体制。调研城市分层管理、学区划分和农村学区管理委员会推进情况,督促实施到位,促进区域内经费、教师、教学、教研、督导等资源统筹。(10月份完成调研)
2、推进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高中和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革。
3、推进教师交流制度实施。扩大城区内教师、校长常态化交流的实验面,推进教师管理办法改革试点。完善城区教师和校长到农村中小学定期支教制度。
4、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基本解决择校问题。(10月份进行调研)
5、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49个县市区实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
7、完善随迁子女就学办法。推动取消定点学校,进一步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完善就地参加中高考和“钱随人走”政策。(10月份进行调研)
8、突出亲情关怀和心理疏导,关爱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管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10月份进行调研)
(二)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
1、推行义务阶段学校试行学分管理制度。将学生基础学科、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习成绩纳入到学分管理,并将结果作为毕业的依据。(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
2、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完善中考制度。实施中考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方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学分完成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完善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办法。逐步取消普通高中特长班招生。(6月份制定工作方案)
3、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增强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
4、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意见,研究制定全省高考改革方案,完善考试内容、科目和招生办法。
5、切实做好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命题工作,把握好试题难易度,建立省级命题专家库,完善考试命题的工作机制,发挥其对教学的评价作用。(5月份实施完成)
6、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修订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及评价指导方案。(6月份公布意见)。
(三)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制定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及配套办法,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措施。(年底公布意见)
2、坚持立德树人,改革育人模式,加强“三观”教育、品行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细化学生日常操行规范,推进学校社团活动、研学旅行。
3、制定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指南,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确定立德树人10个实验市县区、50个实验学校。发挥中小学生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资源平台等作用,加强体验环节,提高实践能力。确定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内容、措施、办法,采用先进手段,对参与情况进行考核管理。(6月份完成制定相关要求)
4、完善课程设置。通过信息化等手段,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修订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调减教学内容,加强高中选修课,减少学校考试次数,降低考试难度。
5、推进普通高中发展办学模式、培养模式的多样化。鼓励学校之间建立创新教育联盟,确立一批中小学创新教育实验地区、学校。(6月份公布实验地区、学校名单)
6、切实加强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指导。制定普通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组织全省特色课程展演活动。成立省级深化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委员会学科指导组。加强中小学教研工作,提高课堂教学效果。(10月份公布相关要求)
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广泛开展经典诵读和汉字书写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推进中小学生阅读、书写、演讲,传承传统文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学生阅读交流和评价平台,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全面推进图书进教室,方便学生阅读。开展阅读之星和书香学校评比,学生阅读情况纳入学分管理。(5月份制定实施方案)
(四)总结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实验单位的经验和成效,将部分单位的改革实验转为示范,推出100个改革实验的案例。(11月份完成)
三、各项管理
(一)加强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治理。
1、加大治理乱招生、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乱收费力度。执行义务教育不分重点校、重点班的要求。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操作办法。(10月份检查调研)
2、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规范办学行为平台、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系统的建设,完善违规办学的通报制度。建立完善第三方对学生课业负担的评价制度与办法。跟踪几所初中课业负担情况,进行重点解剖。(5月份确定跟踪方案)
3、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等办学行为。制定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督促各地禁止民办学校无计划、无学籍招生。依规实施年检,对受省教育厅通报的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10月份检查调研)
4、建立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诚信档案。制定诚信规范和要求,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学校和学生的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将办学不规范、不诚信的学校列入黑名单,加强管理。(9月份建立形成档案的框架)
(二)完善中小学治理结构。
1、加强对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研究,推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程序和办法,明晰教育管理职责,明确办学权利义务,加强中小学校评估。
2、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中小学校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自主办学。
3、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8月份制定工作方案)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建立课程开设监测系统、教育质量绿色评价制度等,升级学业水平测试管理系统、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开发课程教学视导监测系统和教科研管理系统。
2、加强对安庆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国家级试验区试点的指导工作。(5月份进行调研指导)
3、转变教学研究工作方式,下移教学研究工作重心,贴近学校、贴近课堂、贴近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教研工作方式。
4、完善中小学 设备、教学点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在线课堂设备的应用)。
7、中小学教育装备招投标、图书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情况。
8、义保资金使用情况调研。
9、农村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核。
附件2
2014年基础教育监测、评估和通报的内容
1、各类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估、定期通报
(1)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2)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3)国家和省信息化目标实现情况。
2、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监测和通报
(1)各地减负情况的评估监测(包括各地补课情况的专项暗访和举报查处以及评估中心的监测);
(2)各地招生情况的监测(包括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择校招生、择校收费、违规特长生招生等情况);
(3)各地违规滥发补习资料情况;
(4)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情况。
3、三项改革推进情况通报
(1)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的工作进展通报;
(2)各地改革典型经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