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已下达全疆各地。自治区要求各地规范使用这笔资金,重点支持设在城区、镇区、城乡结合区、矿区,由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城市公办幼儿园及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能用于享受农村学前教育保障经费及相关政策的幼儿园及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  

  新疆要求各地制定和落实支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否则取消今后申请以奖代补资金资格。奖补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保基本”原则,不能用于幼儿园豪华建设、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资金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滞留。奖补资金由各地按计划安排使用。城市公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校舍修缮等支出;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奖补资金需集中管理,各项支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 

  《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1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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