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合肥2月27日电(记者 李光明)记者今天从安徽大学获悉,该校法学院“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简称厚宽高强)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将作为安徽省法学教育方面的唯一项目,申报高等教育国家级教育成果奖。该项法学教育创新成果的创新点体现在注重法律人才质量,构建了法学实践教学新体系。
这项教学成果的突出特点是构建“3244”质量提升模式。针对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中存在的基础不厚、口径不宽、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安徽大学法学院转变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突破了单一的法学专业教育理念、单一的法学理论教学模式、单一的法学知识结构教学,构建了“3244”质量提升模式:法学专业教育和法学职业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法学本土教育与国际化教育“三教育”结合,将知识素质能力并重的培养有效融于一体,实现对学生“厚基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双型”为培养规格,优化应用型和复合型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和不同法律职业岗位的多样化需求,实现对学生“宽口径”培养;铁肩担道义,铁嘴辩公正、铁笔明法理、铁腿察社情的“四铁”专业品格,拓展提高专业素质教育渠道;着力于学生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四力”,增强学生对接法律职业的能力。与此相适应,安徽大学法学院改变传统单一的毕业实习实训教学形式,以校内实践教学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平台,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将实践教学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构建了系统的实践教学新体系。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介绍,通过探索和实践,该院基于“3244”质量提升模式的厚宽高强法律人才培养创新体系已经形成,并取得显著成果。表现在:其一,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社会美誉度高,直接受益学生就达到近2000人,为国家特别是区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如安徽省全省司法部门干警中,有一半以上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被誉为“安徽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二,实践教学效果明显,社会关注度高。该校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指导学生直接为社会服务,特别的劳动法律诊所的法律援助得到了安徽省人社厅和安徽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重视和支持。其三,引领安徽省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其四,获得主管部门充分肯定。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是安徽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卓越法律人培养计划实验区”,并成功申报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恢复高考后,安徽大学在全国地方高校率先恢复法律系,是全国最早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获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