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周坤报道)就读于新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周念庭,在拿到第一笔助学金后开心不已,“根据我的家庭情况,每学期可申请1500元助学金,给在外打工的老爸减轻了不少负担呢。”
和周念庭一样,2014年开学后,新疆超过39万名寒门学子将获得自治区6.54亿元的助学金补助。
数万学子能顺利圆梦,归功于自治区提出的落实普通高校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政策,这是2014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
近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2014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推进会上获悉,今年,自治区安排6.54亿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给予补助,其中,3.59亿元将针对1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给予补助; 1.84亿元针对15.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给予补助;1.11亿元针对9.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给予补助。
新疆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以外,还有一些社会上的捐助资金。在2013年我区高校在助学金资助上,学生受益面已占到70%到80%。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等因素综合确定,南疆三地州高中在校学生资助面为100%,其他地州资助面为在校生的30%。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同时,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到学校后可采取争取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来解决上学期间的费用问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要持正规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走“绿色通道”,先报到之后就可以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不同类别的资助了。
除此之外,我区南疆三地州、阿克苏乌什县、柯平县和24个边远贫困县的生源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均可享受住宿费和教材费的资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