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培训配专职班主任

将成立全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发出通知,强调要严格培训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制度,严格参训纪律管理,严格培训承诺落实,严格学员学习过程评价。 

  浙江省教育厅强调,要严格教师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制度,所有培训项目都必须配备专职班主任。要严格参训纪律管理,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 

  浙江省教育厅还提出,要建立参训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相互评价、相互制约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省级要成立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统筹、指导和实施对全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质量监控。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1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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