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将推荐申报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申报的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中小学教材作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之一,其评审办法需做进一步论证,暂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据了解,申报推荐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此外,推荐、申报工作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不超过5项,平潭综合实验区、省普教室、省电教馆、省教科所推荐不超过2项,各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不超过1项。申报纸质材料应于3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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