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学主张引导名师实践历练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小记
2011年7月,福建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在全省遴选100名教师作为培养人选,计划用3年时间,培养一批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以此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为了做好工程的实施工作,福建省教育厅成立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专家工作委员会”,负责名师培养工程的业务指导和咨询,制订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工作规程、管理和考核办法,以及审定培养单位制订的培养方案等工作。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以“教学主张”为引领,要求每一位名师培养人选都努力提炼并形成自己的“教学主张”,突出自己的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名师培养模式,造就各具特色的教学名师。要求教学名师应具有以下标志性特征:
有自己的教学信条:每位名师把自己对教育教学的看法、价值判断以格言(座右铭)的形式来表达,即各用一句话来概括自己的人生观、教师观、教学观、学生观等,能够体现在日常教学工作中。
有自己的教学主张:每位名师把自己教学中的一些“思考”、“经验”、“招数”、“做法”升华、提炼为教学主张,即认为本学科的教学最有价值的应该教什么、为什么教、怎么教,并能够在自己的教学中运用。
有自己的教学模式:每位名师有一套能够有效实现自己教学主张的教学程序,即操作模式,含教学结构、教学环节、教学步骤、教学要素、教学行为、教学方式等。
有自己的教学风格:每位名师能结合自身的个性特点,以自己独有的教学模式将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教学活动“烙上”自己的个性,进而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有突出的教学业绩:每位名师能上一些“名课”,撰写几篇“名文章”,得到同行和领导的认可;享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学生和家长的口碑好。
在培养方式和培养措施上,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成长的规律,通过专家指导、理论深造、课题研究、名师访学、考察学习、学术交流和著书立说等方式,促进培养人选和对象尽快成长。教学名师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配备双导师,进行个性化培养。
名师人选的具体培养方式与要求如下:
一是为每位名师培养人选配备双导师。导师由高校专家和中小学著名特级教师组成,导师与培养人选共同商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二是通过组织名师培养人选学习深造等各种形式,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思想觉悟和专业理论素养。培养人选在培养期间要进行一个半月左右的集中学习。
三是指导名师培养人选以提炼教学主张为线索确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应在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要产生实际影响。
四是为名师培养人选搭建发挥引领示范的平台,鼓励和支持名师培养人选组建学科教学团队,打造教学、研究、学习共同体。名师培养人选每年应至少在区、市级以上开设具有较高水平的公开课、专题讲座和“送培下乡”活动各一次。3年内至少指导和培养3名区、市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五是组织名师培养人选到省内外知名的中小学学科教学名师所在单位跟班学习,在实践中磨砺,强化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跟班学习不少于一个月。
六是组织名师培养人选参加高层次学术论坛交流和境内外高级研修活动,拓宽专业视野,扩大影响,提升知名度。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作坚持从名师培养人选的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实际出发,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做到学以致用。尤其注重在“教学主张”引导下的实践教学历练,在实践中学习,并在实践中丰富、完善和建构自己的教学主张和教育思想,切实提升教学水平。该项工程实施两年多来,形成了一批教学主张明确、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的名师及其团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报记者 赵小雅)
《中国教育报》2014年1月26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