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年建成7500余所合格校
为特困地区学校在编教师设人才津贴
湖南省教育厅在近日举行的湖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8年以来的6年中,湖南共投入资金120亿元,建成合格学校7590所,有力推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
湖南各级政府依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并作为教育经费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2013年全省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60.11亿元;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1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7.2亿余元,为全省628.12万名农村(含县镇)中小学生及城市特困家庭学生免费发放国家、地方课程教科书和部分辅助学习资料,并严格落实了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的惠民政策。
湖南还启动了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改革试点,明确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工作任期制度,建立了骨干教师、新进教师、教师职务均衡配置的机制等多项措施,目前全省已有46个县市开展试点。此外,2013年湖南在株洲、常德两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增设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
从2013年起,在湖南省的两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建立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制,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3类情况,为片区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人才津贴。目前,省级财政已下达经费2.8亿元,两个片区共有9万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到这项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