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目标,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通过工程实施,到2015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达到《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

  根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目标,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通过工程实施,到2015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达到《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建成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浙江省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浙江省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浙江省教育管理与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和浙江省教育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基本建成网络全覆盖、资源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的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开放式、多层次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培训体系,师生信息素养和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全省创建200所数字示范学校,争取若干所进入国家示范行列;积极研究和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信息化教育新模式,总结和推广一批体现不同特色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工程由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经费,积极推进。

  2.应用导向、注重实效。强调应用信息技术重构教育管理的新模式、依托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新模式,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注重信息技术对变革教育教学的实效。

  3.整体推进、重点扶持。工程实施中的各建设内容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在经费投入上重点扶持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注重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先行先试。

  三、建设内容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建设。

  在2012年建成省到设区市宽带为1Gbps的浙江省教育计算机骨干网的基础上,到2013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校高速互连的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和应用信息系统以及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等提供高速、安全的网络传输通道。省级负责建设到设区市的链路以及省本级网络互连设备;设区市负责建设到所属县(市、区)、学校的链路和网络互连设备;县(市、区)负责建设到所属学校的链路和网络互连设备。

  2.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推进计算机教室、远程教育主播教室、班级多媒体等信息化装备建设,到2015年底,全省中小学全面实现“班班通”(所有教室实现班级多媒体和100Mbps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校校建有学校网络中心,有效生机比达到5:1,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市县为主建设,省酌情给予支持。

  (二)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

  建成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等,内容丰富、多层次、智能化、开放式的浙江省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具体包括:

  基础教育。按照“省建基础资源、市县校建特色资源”的思路,建设完成覆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的素材资源、课堂教学案例、学习素材、益智游戏等各类资源10万条,开设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等专题资源,开设130个特级教师与教育专家工作室、20个学科网络教研组、50个教育教学论坛。配合我省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重点建设1000门多学科、多类型的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建成全省普通高中网络选修课互动系统、管理系统等平台。开辟面向全省学生的网络互动学习与活动平台,汇集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内容,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中等职业教育。按照“省建平台、校建资源”的原则,初步建成涉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28个专业的教学资源库,开设10个特级教师工作室、10个教育教学论坛。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建设10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资源开发基地学校,探索建立我省中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

  高等教育。建立面向全省高校的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规范、开发、整合各院校的精品课程与公开课课程优质资源,开发2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遴选200门高校精品课程,作为优质资源课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示范。

  特殊教育。针对视障、听障、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要,建设符合我省特殊教育改革要求的信息化教学资源。智障教育初步建成培智学校个别化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培智学校校本教材信息化资源库等;聋教育初步建成中国手语和语言康复训练信息化资源库;盲教育初步建成学前教育段、义务教育段、高中段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资源库。开设不少于5个学科教研、资源汇聚、交流讨论的各类互动交流平台。

  教师继续教育。发挥师训部门作用,建设教师自主选择培训、培训信息与课程管理、培训机构项目申报审核等为一体的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符合开展远程网络培训服务所需的网络环境,实现与所辖区域内中小学互联互通。多途径开发建设优质信息化教师培训网络课程资源,具体包括50个教师专业发展精品网络培训项目、50个名师网络培训项目和课程、50门优质网络教师培训课程资源。

  社区与终身教育。初步建成适合现代社会文明水平和新市民培育的3个一级类目,11个二级类目的终身学习资源库,包括100门社区教育课程,100余种学历课程,100种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10000余种视频和课件资源。

  4.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建成以浙江教育资源网为核心的,为学习者提供数字化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智能化、开放式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包括:

  (1)在线学习系统。

  在线学习系统以多样化、自主性学习需求为目标,建立支持资源智能搜索、网络课程学习、专家指导帮助、学习社区建立、个人空间管理、学习活动开展、学习评价反馈、资源智能推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个性化学习平台,并支持基于3G、4G技术移动学习。建设全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培训平台。

  (2)资源开发、管理与应用平台。

  开发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社区与终身教育的资源开发、管理与应用平台,保障资源开发的标准化和资源管理的规范化,促进资源共享,提升资源应用水平。

  (3)浙江教育视频网。

  开发浙江教育视频网,形成省、市、县(市、区)、校教育视频采、编、存、播一体化的全省教育视频网络体系,丰富浙江教育的宣传形式。依托网站,汇集名校、名师、优秀骨干教师视频教学资源,引进国内外优秀教育视频资源,摄制适合浙江教育的本地化资源,提供符合教育改革方向、有针对性的视频学习内容。

  5.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教育管理与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各单位、各部门的教育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资源与数据,围绕决策支持、办学监督、为民服务、协同办公、应急指挥等工作和业务,建立教育监管与动态监测系统、学生学籍管理与素质评价系统、师资与科研管理系统和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教育管理信息化项目,打造高效、稳定和统一的教育管理与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教育管理公共服务能力。

  (1)学生学籍与素质评价系统。

  以现有基础教育学生 系统为基础,分别将应用功能逐步向素质评价、学生资助等综合服务拓展,应用范围逐步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展,建成数据全共享、业务全覆盖的学生学籍与素质评价系统,实现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社会关系管理、考评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实时记录学生的学籍学业状况、奖惩情况、学期评语以及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师资与科研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教师和科研信息数据库,细化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培训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流程,建成网络化、精细化的师资与科研管理系统,实现教师基本信息管理、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功能,记录教师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训与进修、奖惩情况、论文发表等专业成长信息。

  (3)教育监管与动态监测系统。

  以各类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通过对学校学生、教师、财务、校舍、设备等业务数据的分析,以及对学校教务、招生、收费、科研、就业等管理系统流程的监测,建立办学监督网络平台。到2015年,建成省、市、县、校联动的教育监管与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学校办学行为、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的评估,同时实时监控学校教育收费、经费支出和学校招生等情况。

  (4)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

  以学校、教师、学生、财务、校舍、装备、科研等基本信息为基础,面向教育教学管理,收集整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数据和动态信息,建立一个相对完备和稳定的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我省教育科学管理和各类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5)运行环境。

  平台运行环境配置服务器约90台、存储4套及各类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

  6.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

  技术支持队伍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巩固和发展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果的重要环节。坚持科技支撑,建立基于语音和网络终端(电话远程呼叫、短信、手机客户端、WAP等)的“浙江省教育技术支持服务平台”,提供包括远程在线支持、咨询服务、网上培训、售后服务等实时在线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不断提升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技术部门的服务能力,逐步吸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加入服务平台,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供及时、便捷的技术保障与支持,确保应用实效。

  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省牵头实施。

  (三)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

  7.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制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网络远程培训为主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完成对全省33万名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其中全省50%的中小学教师达到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水平。采取面授和网络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向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争取到2015年,完成对全省90%以上中小学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高中小学校长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和管理能力,提高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科学决策能力和专业素养。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专题培训,到2015年,完成各类专题培训共计5000人次。

  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由市县组织实施。

  8.数字校园示范校。

  以学校网络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教育资源建设和应用为重点,以提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为支撑,以创新教育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开展200所省级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争取若干所进入国家示范行列,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体系。

  数字校园示范校由市县负责建设。

  9.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好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每年组织学生开展电脑作品和智能机器人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对学生活动的指导能力和实践应用水平。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建设、数字化校园示范建设和网络结对试点等实验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和科研培训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加强全省教育技术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技术部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组织开展教育技术方面的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800个。每年举办“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大赛”和“全省教师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评比”活动,不定期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其中学生电脑作品和智能机器人竞赛、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竞赛和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评比活动由省牵头实施。

  四、经费管理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由省与市县分担,省财政结合市县年度建设目标,按现行财政体制对市县分类分档补助(宁波市及所辖县市区按要求建设,省财政不安排补助);省牵头实施的项目,由省财政承担;市县负责实施的项目,由市县财政承担。省财政补助经费年度安排见附件。

  工程建设经费应专款专用。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切实举措,对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建立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和学习型社会,推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深刻把握教育信息化所面临的良好机遇,充分认识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的统一指导、规划、协调和综合评估。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制定工程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工程实施和监督检查。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参与工程实施方案论证、相关标准(方案)制订、工程验收、效益评估等工作,保证工程科学实施,充分发挥效益。各市、县(市、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教育信息化工程的领导,根据省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规划和统筹本地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推行项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信息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保障工程实施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有章可循。建立专家全面论证、审计全程跟踪、政府采购全程覆盖和第三方审查(审定)四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健全教育资源建设审核机制,组建教育资源审核队伍,确保资源建设的科学性、专业性。建立工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工程信息交流与共享、进度监测与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的电子化管理,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加强对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其中省级统一采购形成的资产由省教育厅办理资产(含软件和硬件)调拨手续。

  (四)加强评估,确保效益。

  建立工程实施督查机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和不定期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地教育部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作为 “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和“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的重要内容。

  加强工程建设成果的宣传、展示和交流,特别是教育资源建设和数字示范校园建设,通过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进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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