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泉县教体局在深入调研本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基础上,根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陕西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和《石泉县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石泉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果奖励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创造性地设置了集体荣誉、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成果、课题成果、辅导竞赛成果和业务称号六类奖项,并在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及教体单位中实施。其中,集体荣誉奖是指荣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信息化类的荣誉;教育学资源开发成果奖是指在教育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课例、教学设计方案、多媒体课件、自制教学具、有关教育信息化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课题成果奖是指由学校教师或单位职工主持并已经结项的各级教育技术课题;辅导竞赛成果奖是指辅导学生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信息技术实践活动活动中获奖;业务称号奖是指荣获“教育资源资源应用能手”、“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等。在奖励标准上,对该项工作有功单位或个人从国家级到县级分门别类地予以100—3000元的奖励标准。
据悉,《石泉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果奖励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以后,将从今年开始每学年对各项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和奖励,这将从制度层面有效激发全县教职工在该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为石泉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出经验、出实绩、出成果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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